取消政策

您有权在十四天内取消本合同,无需说明任何理由. 取消期限: 取消期限为自您或您指定的第三方(非承运人)占有最后一批货物之日起 14 天内. 要行使您的取消权,您必须以明确声明的方式通知我们(公司名称、街道、邮编、城市、电子邮件地址、电话号码)(例如 邮寄信件或电子邮件),告知您退出本合同的决定. 为遵守取消期限,您只需在取消期限到期前发出行使取消权的通知即可。